1、超生;
2、非婚生育;
3、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三明户籍居民,可在父(母)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
1、;
2、新生儿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3、父母的结婚证;
4、父母的户口簿;
5、父母的身份证;
6、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《计划生育证明》;
7、申请人书面申请(父母双方同时签字,若一方下落不明,提供派出所社区民警签字的走访调查材料);
温馨提示: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报户的,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,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分娩记录、病案档案、婴儿接种规划卡或学籍证明等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材料。
1、为宝宝取名字,凭爸爸妈妈身份证去宝宝出生的医院领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2、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;
4、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;
5、前往街道办事处(计生办)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,在计生办核实无误后,核发准予入户证明;
6、携带办理材料前往父(母)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。
1、三明市公安局
新市北路236号 0598-8264718
2、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90幢 0598-8323081
3、三明市公安局列西派出所
福建省三明市列西枇杷巷3号 0598-8223034
4、三明市列东派出所
福建省三明市新市北路 0598-8223033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,当场办结。
办理费用:不收费。